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联合制定的《国家职业技能标准--保安员》(2019年版)规定,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河北省公安局相关要求,为加快保安行业中高级人才培养,提升全行业职业化水平,我校作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保安师培训定点单位,近期将组织开展保安师培训,具体培训内容如下:
一、培训科目:
安全技术防范、安全风险评估、保安项目管理、保安工作概论、课外实践等。
二、培训及考试时间、地点:
2020年6月末
河北省石家庄市(详见报道通知)
三、培训方式:
保安师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调研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模式。以安保行业相关资深专家组成专家团队,开设现场面授精讲班,帮助学员直击考点。
四、报名条件:
1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一级/高级技师:
取得本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(含)以上。
具有 25 年(含)以上公安、治安保卫、保安管理工作经历,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(含)以上。
2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二级/技师:
取得本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(含)以上。
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,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(含)以上。
具有 15 年以上治安保卫、保安管理工作经历,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(含)以上。
具有 15 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,或者军队及武警部队具有少校衔以上退役军人。
3、具备以下条件,可申报三级/高级
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五、证书颁发
培训后经考核鉴定合格者,颁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》,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,此证书全国通用。
六、申报保安管理师所需上交的材料如下:
《河北省技师职业资格考评表》
《考生承诺书》
(提交考生承诺书,要求签名手写。)
(向招生老师索取)一式三份;
使用统一封面格式打印的本人技术总结一篇(电子版、纸质一式三份),撰写要求(向招生老师索取);
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),学历证复印件,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;
3张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及电子版;
按申报条件要求,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或由档案所在单位开具15年及以上相关资料证明。(现役解放军、武警部队服役人员或公安安全、审判、检察、司法行政工作证件)。
七、联系方式:
招生负责人:孙老师
手 机:13716916166(同微信)
(注:请联系招生老师索取申请表)